第192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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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当跟别的社团进行底盘争抢、或者其他斗殴时,红帮众人都会给自己右臂上、系一根粉红色丝带。

说来也怪,这红帮之所以选择这颇具女人色彩的标志,其实是因为一个女人。

一个绝美的女人。

这女人叫刘文秀。

刘文秀不是普通的绝色美人,正是第三代红帮的独生女。

只是,既然都是混江湖的,难免祸及家人。

自红帮组建之日起,日子就没有消停过。

而与红帮作对的,最频繁的则是一个叫做“十八S”的后起之秀的小组织,甚至称不上社团。

一日,两个帮会又因某个娱乐场所而发生争执,随后两边约好在驼城北郊“商量解决”。那一战,打出了红帮的威风,也打出了在驼城的名声。

看上去,红帮这一战尽得其利。

只是时候,时任红帮总瓢把子的刘黑风,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。

原因无他。

等回到家后,刘黑风发现自己的女儿不见了。

他派人找了许多天,却始终半点消息也没有。

盛怒之下,就将那个“十八S”的四散逃开的其他人员,一个个都扔到了原河里。

而刘文秀消失之前,恰好最是喜欢粉色。

为了纪念消失的女儿,同时也能让众位帮众想起那扬名一战、激发帮众的斗志,从此以后,刘黑风就定下了这条规矩。

每次开打前,每名帮众右臂上均要系上这么一条丝带。

到得如今,红帮已经传到了第四代总瓢把子刘原手中。

这个刘原,虽说只有二十七八岁,但他带团队的手段,倒还真有两下子,在他的领导之下,红帮的事业蒸蒸日上,渐渐地,慢慢都洗白成了正规企业,除了一些核心利益。

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有为青年。

实际上也确实如此。

而他也并不是那种好色之徒。

他之所以导演那场“英雄救美”,其实主要是看上了白家在驼城的产业。毕竟他是混道出身,每次他跟那些表面光鲜的头面人物觥筹交错之时,多少都有些自卑。

是的,一个黑道大佬,竟然会自卑。可这却是事实。

他想改变。

但白家多少跟官面上有些关系,从上层,难以突破。

于是,刘原就听从了狗头军师的建议,从白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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